一、依據行政院115年4月10日院授防動字第1155401519號函頒「2026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演習日期及時間:本市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0時30分實施。
三、演習方式:
- 實施 30 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災害救援(由主管部會演練通訊網路受阻)等實作演練。
- 各公、民營工廠自動化(無人化)生產(製造)系統照常運作,但須關閉門窗及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四、演習重點:
- 運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以「國家級警報」發布「警報發放」及「警報解除」之手機告警訊息,輔助通知防空警報。
- 全區人、車管制,依內政部 114 年 6 月 30 日頒布之「防空避難指引」實施疏散避難。
- 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所有人(管理委員會、保全或住戶),聽聞防空警報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柵欄)及其他出入口,供周邊民眾就近實施避難;另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駕駛、乘員),則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必要時,由各需用機關自行運用替代役人力協助)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 違反者,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