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道路寬度6公尺區分,6公尺以上道路由市府工務局維護,6公尺以下道路由區公所維護。
2. 6公尺以下道路坑洞,可通報區公所派工立即改善。
3. 6公尺以下巷道路面老舊,由區公所依年度預算及優先順序評估,列入年度基層建設小型工程辦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