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條件
1. 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本市市民。
2.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
3. 動產額度:全家人口每人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財產交易、投資、中獎所得、車輛及其他一次性保險給付不得超過新台幣12萬元整。
4. 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561萬元。
◎補助項目
1. 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保險費18歲以下全免、18歲以上補助50% 。
2. 高中以上就學學雜費減免60%。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全家戶籍謄本。
3. 國稅局出具之財產、所得及稅籍資料清單等文件。
4. 其他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
◎受理單位
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各里里幹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