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國統一申辦期間約每年1~2月(以農委會公告為準),可一次同時申報兩期作。
2. 本市第二期作補(變更)申報為每年6月1~30日。
3. 須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地籍謄本、高市農會存摺、身分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