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自112年4月起受理申請。
二、緩召第4、5款受理截止日至4月30日止;儘召第4款受理截止日至5月31日止。
三、詳細公告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