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鼓勵本市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共同維護居住品質及提升公共安全,本局已於112年6月16日公告「112年度高雄市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首次成立管理組織補助實施計畫」,請各公、協會及本市區公所轉知符合資格且未成立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知悉,俾利社區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112年6月16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235638000號公告辦理。
二、補助對象為本市6樓以上且於84年6月28日(含當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公寓大廈,且自112年6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首次取得公寓大廈所在地之區公所管理組織報備證明者。
三、補助標準係以公寓大廈總戶數級距核定補助標準,補助標準如下:
(一)、總戶數9戶以下者,新台幣5千元
(二)、總戶數10至50戶者,新台幣2萬元
(三)、總戶數51至100戶者,新台幣5萬元
(四)、總戶數101戶以上者,新台幣7萬元
四、本補助計畫如接近截止日期,請各區公所儘速於10月31日前核定管理組織首次報備之申請案件。
五、補助計畫(含申請書及領據)可至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首頁>公告事項)下載(https://build.kcg.gov.tw/default.aspx)。
六、隨文檢送本局112年6月16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235638000號公告及112年度高雄市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首次成立管理組織補助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