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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專區

    災害救助申請

    鼓山區災害救助申請流程

    向區公所提出災害救助申請 →由轄里里幹事受理並依限勘查 → 轄里里幹事協助申請人填寫申請書 → 送本所社會課核定審查結果函復申請人 → 審查結果無異議則結案;審查結果有異議可提出複查(必要時得由上級機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共同複查)  → 複查結果無異議則結案,複查結果有異議則依行政程序法提起相關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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