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電話:民政課(07)531-1191#35
1.申請書2份。 2.原耕地租約書正本。 3.耕作權放棄書2份。 4.印鑑證明書1份。 5.身分證影本1份。
1.申請書2份。 2.承租人自任耕切結書。 3.原耕地租約書正本。 4.身分證影本1份。
1.繼承系統表。 2.單獨申請耕地租約登記理由書。 3.承租人自任耕作切結書。 4.繼承人耕作切結書。 5.非現耕繼承人同意書。 6.原承租人除戶謄本。 7.繼承人及非現耕繼承人戶籍謄本。 8.繼承人及非現耕繼承人印鑑證明書。 9.耕地租約書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