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電話:社會課(07)531-1191#70(代表號)
急難救助
申請項目 |
應備資料 |
處理期限 |
急難紓困 |
◎服務對象:
最近3個月內發生下列急難事由之一,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1.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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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各里里幹事提出申請 |
急難救助 |
◎救助對象:
1. 設籍本市市民,最近3個月內遭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者。
2. 外縣市民眾缺乏交通費返鄉或本市市民在外縣市獲得職業卻缺乏交通費前往報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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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各里里幹事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