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電話:社會課(07)531-1191#70(代表號)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全家戶籍謄本(需包含一親等直系血親)。 3.國稅局出具最近一年之所得暨不動產證明文件。 4.其他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 5.汽車行照影本。